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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
08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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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收取非实名制用户账户管理费

致 尊敬的和信通购卡人/持卡人:

为加快推动我司和信通卡实名制进程,同时为完善我司产品内涵、加快我司转型升级,最终实现为购卡人/持卡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内容和消费体验之目的,根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,现我司决定就未实名注册的和信通卡收取一定金额的账户管理费,具体收费方式和明细如下:

1、收费对象:2016年9月5日起发行但未实名注册的所有和信通不记名预付卡;

2、收费规则:自和信通不记名预付卡正式激活之日起30日内,购卡人/持卡人未通过“和信通微信公众号”(名称:和信通慧生惠,微信号:schexinpass)或“和信通APP”注册绑定该卡片的,我司会在前述注册期限届满的次日一次性收取账户管理费,若该卡片在前述注册期限届满前已注册绑定为实名制卡,则不会产生此项费用;

3、收费标准:按照和信通不记名预付卡激活金额的3%收取非实名制账户管理费,最高为人民币20元(大写:贰拾圆整),每张卡仅收取一次,不重复收取。
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所有。

 

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

2016年8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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